新约 宗徒大事录 引言
上一章 下一章

《宗徒大事录》是第三部《福音》的续编(1:1-3)。它在《新约全书》内居于《福音》与《保禄书信》之间,实合乎本书的内容,因为本书是全部《福音》的继续,也是《保禄书信》最详细的绪论。


本书作者无疑是第三部《福音》的作者路加,这不但是教会最古的传授,而且也可由本书的内容得到证明,因为在16:10-17,20:5-15,21:1-18,27:1-28:16等处,作者常用复数第一人称,说明他是保禄的旅伴和弟子。但是在保禄的旅伴和弟子中,从16:10开始,直到本书末,常伴随保禄的只有路加一人。此外,若将本书的思想、文笔,尤其医学辞汇(如3:7,4:17、22,9:18等处)和第三《福音》作一比较,亦可看出两书的作者应同为一人,即保禄所称“亲爱的医生路加”(哥4:14)。关于路加生平,参阅《路加福音》引言。


本书一如第三《福音》,虽然题名是献给德敖斐罗的,但是,写作的对象是由外教归化的信友,其目的是叙述圣神在初兴教会内,藉宗徒们所行所教的事,来坚固他们的信德。


至于本书的写作时期与地点,不见于初兴教会的口传;但从本书的内容,可知它当成于第三《福音》以后,及公元70年以前,因为本书内没有耶京毁灭的暗示。作者写到保禄在罗马被囚两年后,突然搁笔,未再继续记载其余的事迹。圣热罗尼莫已从这样的结束,断定本书就在此时,即公元63至64年间,于罗马写成。这一论断很为可取。


就本书的希腊文来说,一如第三《福音》,堪称佳作,尤其它的序言及十三章后的行文,更为典雅。本书实为一部上乘的史书:作者对他本人未曾亲身经历的事,必详查细考;所用史料或得自口授,或取自文献,都是足资凭信的。


本书可分为前后两编:前编(1-12)可视为《伯多禄事录》,后编(13-28)可称为《保禄事录》。前编内,作者首先记述教会在耶京的发展史(1:12-8:3),其次在犹太和撒玛黎雅(8:4-11:18),最后在安提约基雅的发展状况(11:19-12:25)。在后编内,叙述保禄三次传教行程,以宗徒在耶京被捕,由凯撒勒雅解往罗马作结。


本书因为是记述圣教会在圣神不停指引下的发展史,为此金口圣若望早已称本书为“圣神的福音”,这名称也实在名实相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