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格林多后书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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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多是希腊的一座名城,因其位于半岛的窄狭地带,有东西两港,遂成为商业及东西文化交流的重镇,同时又为罗马帝国阿哈雅省省会,总督即驻节于此(宗18:12)。格城因商业发达,人民生活骄奢,道德随之每况愈下,淫靡之风,闻名当时。格城教会是保禄第二次传教时所开创的,时在公元五一年(宗18:1-18)。他在该城传教约一年半之久,归化的人数相当多,其中虽有犹太人,但大多数是由外教而归化的。及至保禄离开了格城,从未忘怀该城教会,时常探听该教会的情况,因此便开始了信件的往还(见7:1等处),或者答覆问题,或者讨论宗教问题。由今之格前后二书,可知保禄还给该城写了另外两封信(格前5:9; 格后2:4; 7:8),可惜今已失传。


《格林多前书》是宗徒在第三次传教期中,大约于公元五六年复活节前不久,在厄弗所写的。为这封书信的动机,是因他听说格城教会内发生了一些恶表,尤其是党派的纷争。保禄因当时不能脱身前去,遂在厄弗所写了这封长信,以消除教会内部的纷争和恶表,同时也是为答覆信友向他所提出的一些问题。


本书为认识初期的教友生活,的确是最珍贵的史料,并且对教义、伦理、法律、礼仪等神学问题,也很有价值;同时本书也显示出了宗徒的心灵和他超然的性格。


本书除序言(1:1-9)和结论(16)外,大致可分为三段:


第一段(1:10-4):痛斥分党分派的不当;


第二段(5-6):申斥乱伦之罪,并禁止信徒在外教法庭起诉;


第三段(7-15):答覆信友所提出的各种问题:(一)论守贞与婚姻(7);(二)论祭肉(8-10);(三)论集会时当有的态度(11);(四)论善用神恩(12-14);(五)论死者的复活(15)。


《格林多后书》是宗徒于公元五七年夏在马其顿写的。写这信的动机,是因他那年夏天离开厄弗所,经特洛阿而到马其顿时,在那里遇见了他派往格林多的使者弟铎,听了他的一切报告之后,便给格林多教会写了这信:一方面是为夸赞他们能从善如流,痛改前非;另一方面是为驳斥犹太主义保守派对他的诽谤,以卫护自己的宗徒职权。


本书较前书更显示出了宗徒的内心与性格,和他慈父般的心肠,以及他的忧苦、焦虑和他所获得的特殊神恩。


本书除序言(1:1-11)和结论(13:11-13)外,可分为三段:第一段(1:12-7):为自己与自己行事的态度作辩护;第二段(8,9):催促信友尽速完成为耶京教会捐款的事宜;第三段(10-13):针对敌人为自己的宗徒职权作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