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神父频道|到底是谁需要谁?

2022-03-30 20:59   品一口茶  阅读量:6607

五,31~47

 

那时,耶稣对犹太人说:“如果我为我自己作证,我的证据不足凭信;但另有一位为我作证,我知道他为我作的证足以凭信。你们曾派人到若翰那里去,他就为真理作过证。其实我并不需要人的证据,我提及这事,只是为叫你们得救。若翰好比是一盏点着而发亮的灯,你们只一时高兴享受了他的光明。但我有比若翰更大的证据,即父所托付我要我完成的工程,就是我所行的这些工程,为我作证:证明是父派遣了我。派遣我来的父,亲自为我作证;你们从未听见过他的声音,也从未看见过他的仪容,并且你们也没有把他的话存留在心中,因为你们不相信他所派遣的那位。你们查考经典,因你们认为其中有永生,正是这些经典为我作证;但你们不愿意到我这里来,为获得生命。”

 

“我不求人的光荣;而且我认得你们,知道在你们内没有天主的爱情。我因我父的名而来,你们却不接纳我;如果有人因自己的名而来,你们反而接纳他。你们既然彼此寻求光荣,而不寻求出于惟一天主的光荣,你们怎么能相信我呢?不要想我要在父面前控告你们;有一位控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寄望的梅瑟。若是你们相信梅瑟,必会相信我,因为他是指着我而写的。如果你们不相信他所写的,怎么会相信我的话呢?

 

“其实我并不需要人的证据,我提及这事,只是为叫你们得救”,这句话非常值得我们反思!

 

耶稣说如果我为我自己作证,我的证据不足凭信”,这不是说耶稣为自己作的见证是假的,我们注意到,耶稣还说过:“我即便为我自己作证,我的证据,是可凭信的”(8:14)。耶稣这么说,完全是站在不相信他的犹太人的角度来讲的。

 

从客观而言,耶稣为他自己作的见证当然是可信的,但按犹太人的法律或传统而言,人不能为自己作证,两个以上的见证方可成立。针对他们的不信,耶稣举出“另一位”(天父)为他作的见证,如此,该见证已然成立,犹太人便没有不信的理由了!

 

天父为耶稣作的见证从哪些方面体现出来呢?一、耶稣公开宣讲以来,他的所言所行。如果没有天父的同在,他是做不出这些神奇的工程来的;二、犹太人所熟悉的所有旧约经典对默西亚的预言大部分都已经在耶稣身上应验了,其它的还将继续应验。这是对父的见证的拒绝!他们因“一时的高兴”接受了若翰的见证,但面对比若翰有着更大证据的耶稣,他们却居然不愿意接受,一切皆因他们的骄傲使然!

 

耶稣指责犹太人不肯相信他,是他需要犹太人对他的接受以获得自我的认同与肯定吗?显然不是!

 

对天主有疑问并不是罪,信仰要求的信德不是贬低人类智慧的盲目相信,神学泰斗圣多玛斯就惯用“质疑法”研究神学。这种质疑并不是排斥天主,而是面对不解产生质疑,然后去求证,最后得出正确的结论。同样的,当我们对天主、对信仰有疑惑时也不是罪,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对待这种疑惑,是本着正直的良心去求问思考去祈祷呢,还是傲慢地睥睨天主:你不向我证明你自己,我就不相信你?

 

无论人信不信耶稣,他都是天主圣子道成人身。我们信他,能给他带来什么?我们不信他,能让他受什么损失?他之所以不停地证明自己,正是为了让我们好能因为信他,接受他而得救。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常常妄用耶稣及教会的此种急切,好像商家越向我们推销商品,我们就越有资格挑其毛病,狠狠砍价似的。

 

完全相信天主及天主的启示,不二价地遵守天主的诫命,到底是天主逼我们这么做的,还是我们应该主动地去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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