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路的圣经根据

2021-04-02 14:39     阅读量:15162

苦路的圣经根据

      作耶稣门徒的核心意义是跟随他的脚步。耶稣的首批门徒们实际上这样做了。康士坦丁大帝之后,基督徒们作朝圣之旅,尝试步武基督芳踪,特别是他受难走过的道路。过去几个世纪以来,这条路的途径和供人敬礼的站数,时有改变不一而定。目前在耶路撒冷的苦路 (Via Dolorosa) 建立于十六世纪。然而,并非所有的基督徒都能前往耶路撒冷去朝圣。不管往日或今朝,这样的旅程都是艰辛困苦的,而且所费不赀。因此,在十五、十六世纪,一些地方开始兴起一股风潮,模仿圣城地景,建立了苦路。在十七世纪末以前,人们开始在教堂内摆放苦路的站数,供信友敬礼。从此以后,基督徒不必亲访耶路撒冷,而能以心神朝圣,跟随耶稣走苦路之旅。

热心敬礼用的苦路站数随着时间有所增减,从七处到三十七处,站处的数目不一。现今我们使用的十四处苦路是中古世纪时,在西欧奠定下来的传统。但是这十四处苦路并非全数记载在圣经上。

苦路第一处:纪念耶稣被判死刑。

每部福音都描述了耶路撒冷的宗教领袖们和罗马总督联合起来,给耶稣定了罪。在马尔谷福音和玛窦福音中,法利塞人从一开始就设法用诡计捉拿耶稣,想把他杀害 (谷3:6;玛12:14)。对观福音对耶稣的死刑有类似的描述。马尔谷和玛窦描述,在耶稣被捕后,傍晚时被押送至公议会受审。大司祭、长老和经师们试图捏造假证据,来反对耶稣 (谷14:53-65;玛26:57-68)。大司祭向众人宣布耶稣亵渎的罪,众人都判定他该死 (谷14:64;玛26:66)。到了早晨,耶稣被捆绑,并解送给罗马总督比拉多。比拉多审问之后,应和群众的要求,下令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谷15:1-15;玛27:1-2,4-26)。在路加福音中,公议会的审判发生在早上,但没有给耶稣定罪的场景 (路22:66-71)。他们带耶稣到比拉多处,控告他误导人民,反对向凯撒纳税,并自称是默西亚 (Messiah),一个君王 (路23:2)。

在此,路加的独家场景是比拉多派人解送耶稣到黑落德王那里 (路23:6-11)。黑落德王和比拉多一样,不觉得耶稣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必须处死,于是再命人将他解回比拉多那里。最后,比拉多决定顺从民意,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路23:24)。在若望福音中,耶稣被捕之后,大司祭亚纳斯先质问耶稣关于门徒和教义的事 (若18:19-24),但并未宣布耶稣的死刑。接着若望描述,耶稣被带到另一位大司祭盖法处 (若18:24),然后是总督府 (若8:28)。比拉多审问耶稣一幕共有七个场景。若望描写罗马总督穿梭往返于外头的群众和总督府内院的耶稣之间 (若18:28-19:16a)。比拉多刚开始时要求群众们带走耶稣,依照犹太人的法律去审判。但是他们答说,犹太人没有权利判人死刑 (若8:31)。在冗长的审讯期间,若望福音的耶稣看起来好像才是那位真正拥有权威执行审判的人。比拉多最终还是决定交出耶稣,让他被钉十字架。

苦路第二处:纪念耶稣背负十字架。

对观福音并未明显地提到耶稣亲负十字架,而是位过路客—基勒乃人西满。这个事件在苦路的第五处纪念,西满被迫背负耶稣的十字架 (谷15:21;玛27:32;路23:26)。若望福音并没有基勒乃人西满,明言耶稣自己背负十字架 (若19:16)。事实上,十字架那根垂直的木条已经固定在刑场上。平行的横木则固定在罪犯的手臂上,由犯人亲负。犯人背负着横木,穿越狭窄载拥挤的石铺路到刑场去的路途是为极艰辛的。因此,苦路的第三处、第七处,以及第九处纪念耶稣跌倒三次是非常写实的,尽管四部福音内并未提及有关的细节。

苦路第四处:纪念耶稣遇圣母。

圣经并未记载这个事件。在对观福音中,耶稣的母亲和手足们前来要求见耶稣一面 (谷3:31-35;玛12:46-50;路8:19-21)。在那幕场景之后,她就消失在福音故事的舞台上。宗徒大事录提及玛利亚和其他妇女、耶稣的手足及门徒一起在晚餐厅等待五旬节来临 (宗1:14)。唯有若望福音在耶稣受难史中提到他的母亲。她和耶稣「最爱的门徒」站在十字架下。耶稣将两人彼此托付。

苦路第六和八处:耶稣与妇女相遇

然而,路加福音上记载,在苦路上,有一些妇女跟随耶稣,为他槌胸痛哭。耶稣称这些女人为「耶路撒冷女子」,并对她们说,不要哭他,但应该哭她们自己及她们的子女 (路23:28)。苦路第八处纪念这个事件。在苦路第六处,我们瞻想维洛尼加为耶稣拭面,但圣经并未提及此事。传说中,维洛尼加跟其他妇女都在耶稣前往髑髅 (Golgotha)的途中守候。当她看到耶稣,上前为他拭去脸上的尘污和血垢,于是耶稣的面容便烙在她的帕子上。虽然圣经没有纪录维洛尼加事件,也没有耶稣与母相遇的故事,但福音却经常提及妇女们作为门徒,忠实地跟随耶稣。她们充满同情,并支持他的使命。这些妇女们的榜样鼓励我们,去向那些与暴力的受害者和弱势者站同一阵线的妇女们看齐。我们应学习她们的勇敢,并拒绝死亡的一切诡计。

苦路第十和十一处:纪念耶稣被剥夺衣服,死在十字架上。

对观福音简洁描述:「他们就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并把他的衣服分开、拈阄,看谁得什么」(谷15:24;玛27:35;路24:33-34)。福音并未多加描述耶稣被钉十字架上死亡的细节,可能因为这种刑罚过于残忍,不便多写。或者,第一世纪的人们已经确切地知道何谓十字架刑,不须赘述。当时,罪犯的衣物通常成了行刑者的赃物。若望福音记载,兵士拿了耶稣的衣服,分成四份。他的长衣是无缝的,「由上到下浑然织成」。兵士们并未将它撕开,而是拈阄,「看是谁的」(若19:24)。这个动作与圣咏22:19处相和:「他们瓜分了我的衣服,为我的长衣,他们拈阄。」耶稣的受难记引用了许多圣咏哀叹义人受苦的典故,此就为一例。

苦路第十二处:瞻想耶稣死在十字架上。

每部福音对此场景有些微不同的描绘。在马尔谷中,耶稣死的凄凉。他似乎被大部分的门徒们甚至被天主所遗弃。耶稣的临终之言是:「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为什么舍弃我?」(谷15:34),这也是圣咏第22首的起头诗节。玛窦福音中的耶稣也发出类似的大喊 (玛27:46),但玛窦强调的是耶稣死亡事件的末世意义。他形容当时大地震动,岩石崩裂,坟墓自开,圣者的身体复活了,并进入圣城,发显给许多人(玛27:51-53)。路加福音的耶稣则为钉他于十字架的人祈求父的宽赦 (路23:34)。他向被钉的一个罪犯保证,这一天他与耶稣一同在乐园里 (路23:43)。然后,耶稣才大声呼喊说:「父啊!我把我的灵魂交托在你手中」 (路23:46)。 在第四部福音中,若望从头到尾,将耶稣刻划成全知的形象。他掌握一切事件的发生。在这一幕场景,耶稣宣布:「完成了」,就低下头,交付了灵魂 (若19:30)。

苦路第十三和十四处:耶稣尸身从十字架上卸下,安葬于坟墓。

四部福音都提到阿黎玛特雅人若瑟安葬了耶稣;马尔谷福音形容若瑟是「一位显贵的议员,也是期待天国的人」(谷15:43)。他向彼拉多要求耶稣的遗体,买了殓布,把耶稣卸下来,「用殓布包裹好,把他安放在岩石中凿成的坟墓里;然后把一块石头滚到坟墓门口」(谷15:45-46)。圣史玛窦记载,若瑟是耶稣的门徒 (玛27:57),坟墓是新墓 (参考路23:54;若19:41),而且是若瑟为自己而糳的 (若27:60)。路加形容若瑟是「善良公正的人」(路23:50),并坚持「虽然他是一个议员,却没有赞同其他人的计谋和作为」(路23:51)。若望福音的19:38处提及若瑟暗中作了耶稣的门徒,并协同尼苛德摩安葬了耶稣。后者携带了约一百斤的没药及沉香调和的香料 (若19:39)。四部福音都彰显耶稣获得一个庄严的安葬,且众人皆知其墓地,也有目击证人,供考核查证。

传统上,苦路以耶稣安葬做结束,但基督徒信仰核心的逾越奥迹并不以此悲剧作为终点。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强调应补加苦路第十五处,即复活。四部福音都记录了妇女们的忠实和她们的见证,亲眼看见耶稣被埋葬的地方 (谷15:47;玛27:61;路23:55-56),还重返墓地,并发现墓空了 (谷16:1-8;玛28:1-10;路24:1-11;若20:1-18)。在马尔谷和路加的版本,有一位天使显现。他派遣门徒们去宣报好消息,就是耶稣不在坟墓里,已经复活了! 在玛窦和若望福音中,耶稣亲自显现给妇女们,并直接对她们讲话。

苦路第十五处:耶稣复活

值得一提的是,耶路撒冷的圣墓里有方济会的小圣堂,里面有苦路第十五处——复活的主耶稣显现给母亲玛利亚。虽然圣经没有描述这个事件,但这补充的第十五处苦路微妙地捕捉到基督逾越奥迹的喜乐之音,是任何对耶稣苦难的瞻想都会流露的。

当我们伴随着耶稣,与他同行苦路,我们会发现那一位 (耶稣)陪伴我们一起走过人生的所有苦难。他的生命之路打破了暴力与受害的轮回。步屡耶稣芳踪,我们学习着不以受苦为光荣,也不以受苦为绝望。勿宁是,我们学习与耶稣同行。他的脆弱和破碎彰显了天主的大能;我们的天主,在基督内,转化受苦,最后甚至克服了死亡!

( 取自 〈 What’s Biblical about……the Stations of the Cross?〉 《The Bible Today》 Vol.44/3 May )

文/Barbara E. Reid, O.P.(美国天主教大学圣经博士)
译/陈静怡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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