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哥罗森书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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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称于基督的生活

信友生活的理想与实践

1你们既然与基督一同复活了,就该追求天上的事,在那里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边。 [注1] 2你们该思念天上的事,不该思念地上的事,3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已与基督一同藏在天主内了;4当基督,我们的生命显现时,那时,你们也要与他一同出现在光荣之中。 [注2] 5为此,你们要致死属于地上的肢体,致死淫乱、不洁、邪情、恶欲和无异于偶像崇拜的贪婪,6为了这一切,天主的义怒才降在悖逆之子身上;7当你们生活在其中时,你们也曾一度在其中行动过,8但是现在你们却该戒绝这一切:忿怒、暴戾、恶意、诟骂和出于你们口中的秽言。9不要彼此说谎;你们原已脱去了旧人和他的作为,10且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即是照创造他者的肖像而更新,为获得知识的; [注3] 11在这一点上,已没有希腊人或犹太人,受割损的或未受割损的,野蛮人、叔提雅人、奴隶、自由人的分别,而只有是一切并在一切内的基督。12为此,你们该如天主所拣选的,所爱的圣者,穿上怜悯的心肠、仁慈、谦卑、良善和含忍;13如果有人对某人有什么怨恨的事,要彼此担待,互相宽恕;就如主怎样宽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宽恕人。14在这一切以上,尤该有爱德,因为爱德是全德的联系。 [注4] 15还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中作主;你们所以蒙召存于一个身体内,也是为此,所以你们该有感恩之心。16要让基督的话充分地存在你们内,以各种智慧彼此教导规劝,以圣咏、诗词和属神的歌曲在你们心内,怀着感恩之情,歌颂天主。17你们无论作什么,在言语上或在行为上,一切都该因主耶稣的名而作,借着他感谢天主圣父。

家庭的职责

18作妻子的,应该服从丈夫,如在主内所当行的。19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不要苦待她们。20作子女的,应该事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21作父母的,不要激怒你们的子女,免得他们灰心丧志。22作奴隶的,应该事事听从肉身的主人,且不要只当着眼前服事,象是取悦于人,而是要以诚心,出于敬畏主。23你们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去作,如同是为主,而不是为人,24因为你们该知道,你们要由主领取产业作为报酬;你们服事主基督罢!25因为凡行不义的,必要得他所行不义的报应;天主决不看情面。 [注5]

  1. 本章的经文与弗4:17-6:9大抵相似,可对照参阅。
  2. 信友一领洗,就已死于世界;世界不认识他们,因为他们所过的是超性的新生活;但耶稣在末日显现时,世人所不认识基督徒,要与耶稣一起出现于光荣中。
  3. “旧人”指亚当,“新人”指基督。参阅弗4:23、24;创1:27。
  4. 信友在受洗时,既以耶稣为衣,就应佩上他所有的美德;联系和成全各种美德的,是爱,这爱就是基督徒的特征(若13:34)。
  5. 关于3:18-4:1,参阅弗5: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