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迦拉达书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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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使人自由

成义是由于信德

1无知的迦拉达人啊!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已活现地摆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2我只愿向你们请教这一点:你们领受了圣神,是由于遵行法律呢?还是由于听信福音呢?3你们竟这样无知吗?你们以圣神开始了,如今又愿以肉身结束吗?4你们竟白白受了这么多的苦吗?果然是白白地吗?5天主赐与你们圣神,并在你们中间施展了德能,是因为你们遵行法律呢?还是因为你们听信福音呢?6经上这样记载说:“亚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为他的正义。”7为此你们该晓得:具有信德的人,才是亚巴郎的子孙。8圣经预见天主将使异民凭信德成义,就向亚巴郎预报福音说:“万民都要因你获得祝福。”9可见那些具有信德的人,与有信德的亚巴郎同蒙祝福。 [注1]

基督废弃了奴隶性的法律

10反之,凡是依恃遵行法律的,都应受咒骂,因为经上记载说:“凡不持守《律书》上所记载的一切,而依照遵行的,是可咒骂的。”11所以很明显的,没有一个人能凭法律在天主前成义,因为经上说:“义人因信德而生活。”12但是法律并非以信德为本,只说:“遵行法令的,必因此获得生命。”13但基督由法律的咒骂中赎出了我们,为我们成了可咒骂的,因为经上记载说:“凡被悬在木架上的,是可咒骂的。”14这样天主使亚巴郎所蒙受的祝福,在基督耶稣内普及于万民,并使我们能藉着信德领受所应许的圣神。 [注2] 15弟兄们!就常规来说:连人的遗嘱,如果是正式成立的,谁也不得废除或增订。16那么,恩许是向亚巴郎和他的后裔所许诺的,并没有说“后裔们”,好像是向许多人说的,而是向一个人,即“你的后裔”,就是指基督。17我是说:天主先前所正式立定的誓约,决不能为四百三十年以后成立的法律所废除,以致使恩许失效。18如果承受产业是由于法律,就已不是由于恩许;但天主是由于恩许把产业赐给了亚巴郎。 [注3]

19那么,为什么还有法律呢?它是为显露过犯而添设的,等他所恩许的后裔来到,它原是藉着天使,经过中人的手而立定的。20可是如果出于单方,就不需要中人了,而天主是由单方赐与了恩许。21那么,法律相反天主的恩许吗?绝对不是。如果所立定的法律能赐与人生命,正义就的确是出于法律了。22但是圣经说过:一切人都被禁锢在罪恶权下,好使恩许藉着对基督耶稣的信仰,归于相信的人。23在“信仰”尚未来到以前,我们都被禁锢在法律的监守之下,以期待“信仰”的出现。24这样,法律就成了我们的启蒙师,领我们归于基督,好使我们由于信仰而成义。25但是“信仰”一到,我们就不再处于启蒙师权下了。 [注4] 26其实你们众人都藉着对基督耶稣的信仰,成了天主的子女。27因为你们凡是领了洗归于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28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奴隶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内已成了一个。29如果你们属于基督,那么,你们就是亚巴郎的后裔,就是按照恩许作承继的人。 [注5]

  1. 保禄在此段论人成义,不是因为遵守梅瑟法律,而是因着信德。他先举出迦拉达人成义的事实,是由于领受圣神,而不是有赖割损;然后举出亚巴郎以信德而非以割损成义为例证。6,8两节所引,见创15:6,12:3。
  2. 保禄进一步说明,那不愿以信仰基督,而只愿以守法律成义的人,使自己成了可咒骂的(参阅申27:26),因为人按自己的力量,不能全守梅瑟的条文,所以为成义只应依仗基督的恩宠。他为拯救人类,死在十字架上,使自己成了法律所“咒骂的”(参阅申21:23),为使万民因他的死而得到祝福。
  3. 此段(15-18节)证明使人获得救恩的,不是由于法律,而是由于天主向亚巴郎起誓所许的恩许;这恩许只赖基督而实现了。
  4. 法律的目的是为维护恩许,是为预防以色列人背弃天主,敬拜邪神,沾染外教人的恶习。法律好像启蒙师(护送儿童上学的奴隶),给以民准备信仰默西亚的道路。19节参阅罗7:7-25。23,25两节中的“信仰”指示新约制度。
  5. 就像成人不再受启蒙师管辖,同样,犹太人自从基督来了以后,就不再受为启蒙师的法律所约束了。他们既不用遵守旧法律,外邦人更不用遵守,因为人在受洗后,都同样成了天主的子女,都有同样的地位,都穿上基督与他密切结合,分享一切恩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