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肋未纪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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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罪节的礼仪

1亚郎的两个儿子,因擅自走近上主面前而遭受死亡;他们死后,上主训示梅瑟,2对他这样说:“你告诉你的哥哥亚郎,不可随时进入帐幔后的圣所,到约柜上的赎罪盖前去,免得在我乘云显现在赎罪盖上时,遭受死亡。3亚郎应这样进入圣所:带上一只公牛犊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全燔祭;4应穿上亚麻圣长衣,身着亚麻短裤,束上亚麻腰带,戴上亚麻头巾;这些都是圣衣,他用水洗身后才能穿上。5此外,还应由以色列子民会众,取两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全燔祭。 [注1] 6亚郎先要奉献为自己作赎罪祭的公牛犊,替自己和家人赎罪;7以后牵那两只公山羊来,放在会幕门口上主面前,8为这两只公山羊抽签:一签为上主,一签为‘阿匝则耳’。9亚郎将那为上主抽到的公山羊,献作赎罪祭;10至于那为‘阿匝则耳’抽到的公山羊,应让它活着,立在上主面前,用它行赎罪礼,放入旷野,归于‘阿匝则耳’。 [注2]

11于是亚郎先奉献为自己作赎罪祭的公牛犊,替自己和家人赎罪,宰杀为自己作赎罪祭的公牛犊;12随后由上主面前的祭坛上,拿下盛满红炭的火盘,再拿一满捧细乳香,带进帐幔内,13在上主面前将乳香放在火上,使乳香的烟遮住约柜上的赎罪盖,免得遭受死亡。14以后,取些牛血,用手指洒在赎罪盖东面;又用手指在赎罪盖前,洒血七次。15此后,宰杀了为人民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将羊血带进帐幔内,照洒牛血的方式,将羊血洒在赎罪盖上和赎罪盖的前面,16为以色列子民的不洁,和他们犯的种种罪过,给圣所取洁;给存留在他们中,为他们不洁玷污的会幕,也举行同样的礼仪。17当他走进圣所行赎罪礼时,直到他出来,任何人不许在会幕内。几时他为自己,为家人,为以色列全会众赎罪完毕,18就出来,回到上主面前的祭坛前,为祭坛行取洁礼;取些牛血和羊血,抹在祭坛四周的角上;19再用手指向祭坛洒血七次:这样使祭坛免于以色列子民的不洁,而获洁净和祝圣。20为圣所、会幕及祭坛行完取洁礼后,便将那只活公山羊牵来,21亚郎将双手按在它的头上,明认以色列子民的一切罪恶,和所犯的种种过犯和罪过,全放在这公山羊头上;然后命派定的人将它送到旷野。22这羊负着他们的种种罪恶到了荒野地方,那人应在旷野里释放这只羊。23然后亚郎进入会幕,脱下他进入圣所时穿的亚麻衣服,放在那里,24在圣地方用水洗身,再穿上自己的衣服,出来奉献自己的全燔祭和人民的全燔祭,为自己和人民行赎罪礼。25赎罪祭牺牲的脂肪,应放在祭坛上焚烧。26那送公山羊给‘阿匝则耳’的,应先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然后方可进入营幕。27作赎罪祭的公牛犊和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它们的血既带到圣所内赎罪,皮、肉及粪,都应运到营外,用火烧了。28那烧的人,应先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然后方可进入营幕。29这为你们是一条永久的法令:七月初十,你们应先克己苦身,不论是本地人,或侨居在你们中间的外方人,任何劳工都不许做,30因为在这一天,你们应为自己赎罪,使自己洁净,应除去自己的种种过犯,在上主面前再成为洁净的。31这是你们全休息的安息日,应克己苦身:这是永久的法令。32那位受傅,被委任继承他父亲执行司祭职务的大司祭,应举行赎罪礼。他应穿上亚麻圣衣,33为至圣所,为会幕和祭坛行取洁礼,为众司祭和全会众人民行赎罪礼。34每年一次,应为以色列子民,为他们的种种罪过行赎罪礼:这为你们是永久的法令。”人就依照上主吩咐梅瑟的做了。

  1. 关于赎罪节,参阅23:26-32;户29:7-11;希9:6-14及7:26。本章所记载的礼仪,有的的确古老,有些是梅瑟规定的,但有些是在圣殿建成以后才定的。赎罪节自充军直到公元后第10世纪隆重举行,可说是除逾越节外最隆重的节日。按梅瑟法律,只在这一天以色列人当禁食。其他四个禁食日(匝7:3-8:19)都是耶路撒冷陷落后才定的。
  2. “阿匝则耳”是一种恶神,按手礼,象征将人民的罪寄放在公山羊身上,然后把它放入旷野,因为犹太人想旷野原是恶鬼聚集的地方(依13:21,34:14;玛12:43):这样表示天主赦免了人民的罪过。